首页    网络文化    利用网络经营音乐产品
图怪兽_02ce55b2ec9ccec70761d4f566d98919_35270

利用网络经营音乐产品

用数字化方式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在线播放和网络下载等形式进行传播的音乐产品,包括歌曲、乐曲以及有画面作为音乐产品辅助手段的MV等。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经营内容依法不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范围,不需要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有“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或“网络文化经营”。

浏览量:12680
更多详情
加入收藏

推荐客服

企资宝

金牌客服

1对1服务

资料接收

专业整理

对接上报

咨询客服

最新资讯

热门产品

  • EDI许可证

    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

    855 ¥ 0.00
  • 内容分发网络

    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是指利用分布在不同区域的节点服务器群组成流量分配管理网络平台,为用户提供内容的分散存储和高速缓存,并根据网络动态流量和负载状况,将内容分发到快速、稳定的缓存服务器上,提高用户内容的访问响应速度和服务的可用性服务。

    504 ¥ 0.00
  • 利用网络经营展览比赛

    网络展览、比赛活动是指在运营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业务过程中举办的对应内容的网络展览比赛活动。

    865 ¥ 0.00
  • 利用网络经营艺术品

    网络艺术品是指艺术创作者通过数字化手段创作,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的审美意义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774 ¥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