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有哪些要求?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的,应当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2000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2010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字第0750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代理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街8号院1号楼507 15910593089 13001115786
企咨宝智能客服
在线 · 平均响应 <30秒
电话咨询
QQ在线咨询
办公信息
公司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街8号院1号楼50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 - 18:00
在线留言
留言提交成功!
客服人员将在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由 企咨宝 提供技术支持 · 京ICP备11031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