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的相关要求及判断要素
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根据上述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需同时具备三个方面要素:产品、形状和/或构造以及技术方案。当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不符合上述任一方面要素的相关规定时,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根据上述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需同时具备三个方面要素:产品、形状和/或构造以及技术方案。当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不符合上述任一方面要素的相关规定时,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